設計(工藝)責任工程師
崗位職責
a.對鍋爐、壓力容器產品設計過程的質量控制負責;
b.參與設計評審,對產品的可靠性、適用性、安全性、經濟性及設計圖樣、技術文件的完整性負責;
c.擬訂“設計任務書”并審查設計圖樣;
d.編制相應的技術規定,并協助有關人員組織設計質量評定,以及設計產品的事故分析、專題總結;
e.參與技術部任務的安排,提出技術力量的配備意見和確保設計質量的技術措施;
f.有權審批本公司自行設計產品的設計變更和材料代用,裁決有爭議的設計質量問題。
任職資格
1、本科及以上學歷,鍋爐、熱動、過程裝備等相關專業;
2、具有鍋爐、壓力容器制造質量管理或者檢驗工作經歷;
3、具有工程師職稱;
4、具有鍋爐設計經驗。